破产法的温度|拉弗什高原的血债如何血偿?
血债血偿?是的。在阿尔巴尼亚北部高原拉弗什地区,流传着一部生生不息的血债血偿史。阿尔巴尼亚作家伊斯玛伊尔·卡达莱的《破碎的四月》,为我们了解这部血债史打开了一扇窗。
《破碎的四月》,伊斯玛依尔·卡达莱 著,郑恩波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4版
1936年,卡达莱出生于阿尔巴尼亚南部山城吉诺卡斯特。他早年就读于地拉那大学和莫斯科高尔基世界文学学院,曾斩获布克国际文学奖、耶路撒冷奖、纽斯塔特国际文学奖等文坛大奖。2024年7月1日,卡达莱仙逝,享年88岁。若非驾鹤西去,他应是最有望冲击诺贝尔文学奖的佼佼者之一。
在拉弗什一带,万事万物都由一部口耳相传且包罗万象的“法典”规范。对于当地人来说,无论他的眼前出现一座磨坊、一群羊还是一个单独的行人,他都要想起“法典”中特定的条款。
但“法典”的核心内容却是死亡。“法典”被誉为“一部真正的关于死亡的宪法”,“它是地球上诞生的最有纪念价值的宪法之一,我们阿尔巴尼亚人应该为我们制定出这部宪法而自豪。”甚至有评价认为,“它是以宪法的形式写成的一部伟大的神话,是世界性的财富,在它之前的《汉谟拉比法典》,或者更遥远的地方的那些法律都是什么啊,简直就像儿童玩具一样。”
关于死亡,“法典”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一个人被杀,杀人凶手和被杀者家族之间便形成一笔血债。为收取这笔血债,死者的兄弟一定要报仇并杀死凶手。在复仇前,死者被害时穿过的衬衫,会被原样挂在院子里。血迹颜色越黄,意味着死者越不安宁。直到报仇雪恨,才能拿下来洗掉血迹。死者的兄弟完成复仇后,对方又会继续复仇。这样的话,两个家族之间便形成一种鲜血铸就的债务关系。
在《破碎的四月》里,故事从焦尔古为兄弟复仇开始。焦尔古家族和克吕埃区奇家族的世仇,已经持续了七十年。
读者或许会担心,类似的世仇那么久远,为什么一直会记住?秘密就在于统治拉弗什平原的奥罗什王子,有一本名为《血之书》的档案。
奥罗什王子既是“法典”的诠释者,也被视为“法典”的保卫者。他是整个拉弗什地区唯一置身于“法典”之外的人。任何一个人完成复仇后,都要向奥罗什石楼里“血的管家”缴纳血税,这也是一项基于“法典”的义务。
“血的管家”所保管的《血之书》,记录着拉弗什地区所有的血债:“上面有根有底地记载着整个拉弗什的世仇流血的情况,家庭或家族之间的血债,双方的清洗详情,未清洗的血仇,这种血仇重复十年,二十年,有时一百二十年,欠债、还债,算不完的账,一代又一代人的消亡:血橡树,被叫做爸爸传下来的血;胆橡树,被叫做母亲传下来的血;用血洗刷掉的血;某某杀了某某,一个杀了另一个;一个脑袋换了另一个脑袋;杀死了四对夫妻;又杀死了十四个、二十四个;永无休止的有人率领的流血,如同带头羊领着羊群前进,引领着死亡者的新羊群前行。”
对于“血的管家”来说,他需要打开厚厚的《血之书》,逐章逐页逐栏检索,直到他确认:“对了,您有一份血债需要偿还。在某年某月,您欠下了一笔债,没有洗清。”他甚至也会谴责这种长时间的遗忘、这种欺骗性的和平。
据说,七十年前的一件小事,打开了焦尔古家族和克吕埃区奇家族血债血偿的“潘多拉魔盒”。
有一天晚上,有人敲门请求过夜。按照当地习俗,焦尔古的爷爷和全家盛情款待客人,热情留宿,次日礼送客人到村口。就在客人将走未走的当口,一声枪响,客人惨遭枪杀。村里的长老们认定,陌生人脸朝下冲着村子倒下,按照“法典”,焦尔古家族留他过夜,有义务为他提供保护,需要承担为他复仇的重任。
对于焦尔古家族来说,这无异于如山重任。但他们也不能抱怨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是朋友。
在阿尔巴尼亚人的世界里,朋友高于一切。按照“法典”规定,朋友是神圣的,而房子在成为家人的家之前,更应该是神的家、朋友的家。对阿尔巴尼亚人来说,朋友就是半个上帝,杀父之仇、杀子之仇都可以和解,但杀友之仇绝对不可能谅解。因此,当人们知道凶手来自克吕埃区奇家族,焦尔古家族和克吕埃区奇家族就结下了世仇。
在焦尔古为哥哥复仇之前,双方各被杀死22人,共计44座坟墓。在焦尔古踏上复仇之路之前,两个家族曾罕见地试图寻求“血的和解”。如果不和解,焦尔古家族将会绝后。
对于如何寻求“血的和解”,“法典”也有清楚规定:中间人和焦尔古家族成员组成“血的主宰者”,结伴来到杀人者家族吃流血和解饭。按照习俗,他们与杀人者共进午餐,并定下对方家族应该赔偿的数额。“血的主宰者”家族成员要在杀人者家里每个屋子里大声跺脚,告示血影将被赶出每个角落。然后,“血的主宰者”用锤子和凿子在杀人者家的门上刻一个十字架,互相交换喝一滴血,然后两个家族就可以永久和解。
然而,焦尔古家族和克吕埃区奇家族并未等来和解时刻。当天吃完午饭,正待跺脚,焦尔古家族一位平时并不显山露水的大叔,坚决拒绝和解。所有人都尬在原地,两家的世仇也都留在原地。
和解失败后,焦尔古活着的唯一目标,杀死对方家族的一个人,然后等着被对方的兄弟杀死。
焦尔古曾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复仇经历:他曾向泽弗·克吕埃区奇开枪,但只是击中了他的下颌骨。按照“法典”规定,复仇时如果未遂,会被罚款。焦尔古这次失手,被罚3袋格罗什。
这是杀死一个人一半的价格。焦尔古家族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支付罚款、继续复仇;另一个是不缴罚款,将复仇价格化,那么按照一半价格计算,焦尔古家族已经复仇一半,剩下的一半只能通过打伤对方家族成员来兑现,而不是杀死对方。他们选择前者,缴纳罚款。
对于焦尔古家族来说,这显然是一种奇耻大辱:不仅大仇未报,而且还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这加重了焦尔古的焦虑,也加剧了他复仇的决心。
3月16日,焦尔古埋伏了很久,总算等来他的目标,一击就中的。
按照“法典”,经凶手请求,死者家族可以给予杀人凶手24小时的诚信保证。这叫“小诚信保证”。如果没有获得“小诚信保证”,死者家属就可立即开始复仇。因此,在死者家族给予诚信保证前,凶手家族也要准备必要的防卫措施。而如果给予诚信保证,在该期限届满前,死者家属不能开展任何形式的复仇行动,否则视为对诚信的践踏。
践踏诚信是“法典”里规定的最严重的罪行。如果有人杀害被诚信保护的人,全村人将会联合杀死践踏诚信者,而且被杀者没资格复仇。另外,被杀者死后,不管其家人是不是参与践踏诚信的共谋,不仅房屋要被点火焚毁,连房屋四角的地基都要连根拔起。除此之外,人们只能从膝下递送东西给其家人。如果一人践踏诚信,这一家会受到惩罚;如果一家践踏诚信,全村会来替天行道;如果一村践踏诚信,全镇都会将该村夷为平地。
在《破碎的四月》里,焦尔古家族派出调解人团前往克吕埃区奇家族,并在片刻之后获得对方同意的“小诚信保证”。
次日,全村为死者举行葬礼,焦尔古也根据“法典”的规定和父亲的安排,光明正大地参加葬礼,出席中午的丧餐会。丧礼后,还有几个小时24小时“小诚信保证”就要结束了。这时村里的长辈就需要按照“法典”的规定,为杀人者请求为期30天的“大诚信保证”。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克吕埃区奇家族给予焦尔古“大诚信保证”。这也就是说,在未来30天的时间内,对方不会复仇,焦尔古可以正常生活。在“大诚信保证”结束后,对方家族就可以随时收取血债。
当然,焦尔古还有一种选择,就是在30天诚信保证期之后躲进野外石楼。石楼是一种庇护楼,窗户又窄又小,除了有一个窗户面对教堂以备和解外,其他窗户面对村子里所有的道路。按照“法典”的规定,杀人凶手在诚信保护期过后,可以离开家庭,躲进这种庇护楼里,以防其家庭遭受危险。直到外面的世界发生改变了“杀人之血”和“被杀人之血”关系的事件之前,凶手得一直躲在庇护楼里,可以躲避好多年。这无异于一种终身监禁。整个拉弗什地区共有174座庇护楼,里面大约有一千多位隐居的男性。
焦尔古获得“大诚信保证”时,是3月17日。拉弗什谚语云:活着的人不是别的,只不过是得到许可来人世度假的死者。焦尔古便是这样一个生命可以用“天”倒计时的死者。焦尔古觉得他就是一个来人世度假的已经死亡的旅客。
然而,在这生命中最后的30天里,焦尔古还不能躺平。他还要亲自去奥罗什石楼,向奥罗什王子派遣的“血的管家”缴纳总额为500格罗什的血税。在“大诚信保证”的护持下,焦尔古可以安全上路。但是他在外活动期间,右边衣袖上必须有一个专用的死亡标记黑丝带。
缴纳完血税,焦尔古回到家里,百无聊赖。距离4月17日诚信保护期结束还有两周多时间,他打算出门走走。他觉得在客栈里听听各种各样的事件和八卦,也让他感觉惬意。街头不经意的偶遇,也让他心里留下一个小秘密。破碎的四月,倏忽而过……
4月17日早晨,焦尔古踏上回家的旅程,估摸着当天晚上就能回到家里。他的诚信保护期将在中午到期。
按照“法典”规定,如果一个人在诚信保护期届满当天被打死,要根据死者倒地时脑袋的朝向判断复仇者是否守信:如果死者脑袋朝向东方,意味着是下午被杀死,死在诚信保证期结束之后;如果死者脑袋朝向西方,意味着被提前杀死,说明死在诚信保证期结束之前,复仇者要承担践踏诚信的责任。如果在回家的路上,恰逢诚信保护期届满,他可以找地方躲起来,半夜再回家;或者走在受诚信保护的路段,这些路段远离主路,对方不能在这些路段复仇。
然而,焦尔古没有继续躲藏。在内心小秘密的激励下,他在诚信保护期结束后,大摇大摆地走在主路上。等待他的,是泽弗·克吕埃区奇的喊声和枪声。他是家族的荣耀,他最终会成为家族墓地里一颗被铭记的小火星。
合上卡达莱的《破碎的四月》,禁不住浮想联翩。我们既讶异于人世间可能真实存在的血债血偿,也对破产法的边界和功能陷入某种反思。
现代社会的破产法,是经济之法、商业之法,不会过多关注人世间的恩怨情仇,不会有《破碎的四月》所描述的腥风血雨。但通过《破碎的四月》,拉弗什“法典”和现代破产法依然可以相向而行。一方面,现代破产法可以借鉴拉弗什“法典”对诚信的极端重视,对朋友的珍视、“小诚信保证”、“大诚信保证”、对践踏诚信者的惩罚等等,本身都是珍视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这部血债史本身似乎又在呼唤,拉弗什高原上的“法典”应该参照破产法,多一点对债务人的宽恕与原谅。假如我们原谅债务人,拉弗什高原就不会血流成河。
(作者陈夏红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