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进步不能成为科学家的特权”,如何平衡科技创新与伦理责任?
科技的颠覆性创新带来了巨大机遇和风险。如何平衡科技创新与伦理责任?9月8日,在2024浦江创新论坛的科技伦理论坛圆桌环节,学术界对此展开讨论。
实现科技创新与伦理责任之间的平衡,最大的挑战是什么?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克表示,挑战在于是否具有将强烈伦理意识和创新能力相结合的人才。伦理的意识和伦理行为能力、创新的意识和创新能力高度结合的人,有助于实现负责任的创新。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院长王国豫表示,我们正处在多元价值时代,一方面要包容多元,但另一方面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形成共识就变得困难。这就涉及责任问题。“大家都意识到负责任创新,但真正落地时,在行为层面上实行负责任的行为还存在很大差距,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段伟文表示,科技越来越深入到生活、生命和社会的各个环节。以往科学的实验室搬到了社会,让社会成为一个伦理实验室。但不确定的风险是不可逆的,如果人类缺乏预见性,尤其是科技人员,如果缺乏科技伦理风险的感知和认知能力,风险可能变成完全由事件来推进治理活动。“我们要转被动为主动,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相关研究,加强科技人员、相关机构、行业企业对科技风险的认知。”
今年7月,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编制了《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规范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行为,促进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健康发展。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晓梅表示,“科学技术的进步不能成为科学家的特权,其实这是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责任问题。”
翟晓梅表示,科学进步推动医学发展,这是人类基因组编辑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价值所在。但它产生重要的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对人类生殖性基因编辑技术的临床应用,它所面临的风险不可能局限在某一个国家、某一个共同体、某一个社会,因为它是可传递的,可能给人类带来重大风险。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编制的第一份伦理规范,就是关于人类基因组编辑的研究伦理指引。该指引的最大特点是将不同科学活动面临的伦理挑战做了区分。无论是体外实验室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应用还是体细胞的研究和生殖细胞的研究,不同科研活动面临的伦理挑战是有区别的。与此同时,伦理学的考量是动态的,需要动态评估安全性问题。所以指引对伦理学的考量是事实评估,以此来适应飞速发展的科技和社会价值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