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异宠”或有风险: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宣判

针对性快速响应 2024年09月20日 00:06:02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9月19日上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的易某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易某某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案。

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口岸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易某某驾驶的粤澳两地牌车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关员从该车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以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查获大量活体龟类动物。易某某声称这些“龟苗”是用于育苗繁殖,但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证明。关员立即依法作暂不予放行处理,并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鉴定。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活体龟类中1760只为红耳彩龟(又名巴西龟),是世界公认的“生态杀手”,已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

红耳龟(巴西龟)色彩艳丽,价格低廉,是宠物市场的畅销宠物。随着养殖和贸易的不断扩大,我国野外的红耳龟数量也逐年增多。红耳龟适应能力极强,凭借其强大的繁殖能力,可迅速在入侵水域形成优势种群,且巴西龟食性广泛,泥鳅、虾、青蛙、鱼、水栖昆虫、蛇类、水生植物、鸟卵、雏鸟等均可成为巴西龟的食物,给当地生物物种多样性带来威胁,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经过缜密侦查,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某某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检察机关决定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危害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于2024年4月12日提起公诉。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针对“异宠”的非法引进并不鲜见。据“海关发布”9月3日消息,近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在严格履行入境旅客行李监管职责时,成功拦截了一起非法携带珍稀及外来物种观赏龟入境的案件。旅客行李中藏匿活体观赏龟共计14只,经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中心鉴定,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百色闭壳龟1只,以及外来物种星点水龟10只和佛罗里达箱龟3只。

今年1—8月,拱北海关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3.1万批次。其中,检出有害生物约2.6万种次,查获三棱麝香龟、鬼艳锹甲、亚特拉斯大兜虫、吸血鬼蟹、西伯利斯陆寄居蟹等外来物种2450种次,同比分别增长47%、517%。

“这些新的物种如果没有天敌的话,就有可能会对原先的整个物种或者生态安全带来影响。还有部分动植物的物种,它可能本身就带有毒性。由于它繁殖和破坏能力非常强,对整个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影响,所以说我们要在源头上堵住。”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春顶此前接受央视财经采访时表示。

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领域,我国通过制定《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规范体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第三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严惩违规违法行为,海关总署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2023年7月,海关总署宣布在全国各口岸集中统一开展为期三年的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专项行动。作为守护国门安全第一道屏障,2023年全国海关严格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严防外来物种入侵,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7.5万种次,从进境寄递和旅客携带物品中查获外来物种1186种、3123批次,其中“异宠”296种、4.4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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