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纠治“新形象工程”:民生工程要让群众满意
2024年3月以来,全国各地陆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其中列举了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等8类情况。
近日,多地发文揭批“新形象工程”。比如,河南周口市纪委监委刊文称,“新形象工程”往往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导致大量资金被无效占用,这些资金本可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而且,一些“新形象工程”与民众实际需求脱节,盲目建设的大型广场、空置的楼堂馆所等,反而增加群众的负担。河北省委《共产党员》杂志刊文称,割除“新形象工程”这颗毒瘤,必须从端正政绩观入手。
“新形象工程”相对之前的“传统形象工程”,有一定的隐蔽性、复杂性,往往打着“民生福祉”“乡村建设”“城市名片”等旗号搞花架子工程,看似是做事,其实是作秀。
一些新建的办事大厅、群众文体馆、农家书屋,它们气派敞亮、廊庑轩昂,投入海量的公帑、耗费了大量的资源,换来的是不接地气的运营、敬而远之的冷场。一些富丽堂皇的市民中心,一年当中吸引了几多市民?一些建设费用不赀的文化广场,举办过几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劳民伤财地“造盆景”,一刀切地“刷白墙”,门可罗雀的“民生工程”,大量占用宝贵的财政资源和土地资源,群众却不领情,这是为什么?
无非这些“新形象工程”从设计、建设到运营,就没有把群众的真正诉求考虑在内。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活动场所?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供给?需要什么样的民生福利?“新形象工程”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些真实诉求,反而从一开始就被当成了个别官员的政绩展示橱窗——求大、求洋、求气派、求上级领导看得见、记得住。结果导致“民生项目”空洞化、空心化,违背了群众意愿和利益。市民中心里没多少市民,群众文化馆里没多少群众。说到底,根子还出在个别领导的畸形政绩观上。
而且,一些地方的“新形象工程”是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上马的,当地政府在资金使用上形式隐蔽、名目巧立,有的已经涉嫌违反财经纪律,甚至有的涉及腐败问题。而这些华而不实的项目,也严重占用了本可以用于交通、医疗、教育等更迫切的民生福利的财政资源。
中央层面已经关注到了“新形象工程”的危害,并且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门发布了《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目前各地也正在积极整改,自觉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纠正相应的民生工程、城市形象改造、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出现的“新形象工程”问题。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纠治“新形象工程”,就要治理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就要让各类民生工程回归群众的真实诉求和迫切需要,就要将工作考核标准对接群众的真实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