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赢千万借贷官司3年拿不到执行款?安徽和县法院执行局长被查
“和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明知对方有查封的正在销售的房产可执行,故意拖延不评估、不拍卖长达半年,甚至不惜伪造约谈笔录,说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如今已经3年多了,我们的执行款被长期扣押不发放。”
说起他们7户人家的遭遇,已退休的穆先生和范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叫苦不迭。
诉前财产保全
“打赢官司迟迟难执行,无奈给执行法官送礼”
“开发商在小区宣传,说他们在安徽马鞍山和县有房产项目,他们想借钱搞房地产开发,每年可以给11%或12%的利息。”
说起大家陷入困境的经历,范女士和穆先生介绍说,他们是四川、甘肃的退休老人,在成都买房居住,也有一些养老的积蓄,但经不住高息诱惑,从2017年至2019年,大家就和房产公司签了借款合同。
“我们7家集中起来给他们借了1200多万,他们应该按期连本带息还钱,但对方逾期违约。2021年1月,我们把对方起诉到和县法院。在打官司之前,我对开发商正在卖的房子做了财产保全,但打赢了官司对方还是不给钱。”
2020年12月17日,和县法院保全结果和期限告知书证实,已对涉案房产予以为期3年的诉前财产保全。
2021年1月和县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显示,法院调解确认,被告方向范女士借款及相应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支付结清。如被告方未按期还款,原告范女士有权就全部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法院执行。
“2021年4月,我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穆先生介绍,但此后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法官在半年多时间内不评估、不拍卖,我们无奈给执行法官送礼,因为我们都是外省人,平时不好联系。”
范女士告诉记者:“本来当年4月20号强制执行就立案了,因为事实很清楚,但执行法官一直磨磨蹭蹭。5月19号,我给他寄送了一部价值7199元的华为手机,他接收后接电话的态度就不一样了,另外过年时也给他买过1000多元的土特产。”
范女士购买手机的发票
范女士回忆说:“那时已经过去半年,我们问律师,说即便没有资产,法院都要穷尽力量,都要找到资产给我们执行到位。我去问法官,法官答应说2021年年底给执行到位就行。”
范女士与执行法官2021年9月27日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范女士询问案件处理进展时,对方回复说:“评估我下个月来盯着报告,应该可以出来,今年把事情处理,如果卖不出去,就给你们。”
无可执行财产?
法官被指伪造约谈笔录,执行局长裁决终止执行
穆先生回忆:“2021年10月13日,执行法官突然约谈我们,说会加速执行,保证在两个月之内拍卖房子之后就把执行款给我们,如果拍卖不掉,就把房子抵账抵给我们。”
“约谈时法官预先打印了一份约谈笔录,但是上面提问的地方有三行是空白的。法官问有没有发现开发商的财产可供执行,我们说财产有啊,早就诉前保全了正在销售的房子。法官当时说你们不用管了,这几个地方不用填,走一个过程,这是一个手续问题,否则的话就没办法执行。”
穆先生表示,范女士签字出来就担心在约谈笔录上做手脚,“就给法官发短信,让他把刚才签的约谈笔录拍照用微信发给了我们,但后来我们调阅卷宗才发现里面放的约谈笔录和他拍照传给我们的原版笔录不同,有伪造篡改的地方。”
穆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是那3个空白的地方——是否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执行,法官在上面自己用笔写的是‘无’;是否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他填的是‘同意’;有没有其他不同意见?他填的是‘没有’。”
范女士质疑执法法官约谈笔录里有三处填写的内容并非自己所写
签字人范女士回忆说,当天她前往和县法院去找法官,“他说正好还有些材料要让你签个字,他让我在约谈笔录空白处签字。我当时还问,这怎么还没执行,就让我签字?法官说‘这是法律程序,光是走个程序就行,你别管,你签个字,今年年底以前肯定给你执行到位’。”
范女士提供了她与这位执行法官的微信通话记录,“他当时给我保证过,说年底结案。我们是小老百姓,法官让签字,能不签吗?我就在底下一栏签了名字,但后来我们从卷宗里调出来,才发现是他伪造我的笔迹填写的,就是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本人同意终结本案。
范女士表示:“在这之后,执行局长签了裁决书,因为没有发现财产,就要终止执行,终结案件。这份伪造的裁决书也没有寄到我们手里。按规定,法律文书应送达给当事人,他们伪造了以后不敢给我们送达,就放进卷宗里了。”
穆先生表示:“卷宗里这份笔录是篡改的,执行局长根据这份约谈笔录签了裁决书,称未发现对方有财产线索,因为没有财产执行,鉴于我们同意,决定终结本案,就把我们这个案件给‘终本’,目的是配合开发商拖延拍卖执行。”
这是“啥套路”?
“执行局长让我们跟当地企业签补偿协议,才能给我们打钱”
穆先生认为法官办人情案:“正在销售的房产明明可以评估,拍卖了就可以偿还我们,但就是拖了一年多,最终2022年4月才拍卖了2300多万。这个钱到了法院账户,但还是不给我们发放。”
“这中间法院执行局长还找我们谈话,让我们跟当地一家企业签补偿协议,就能给我们打钱。我们没办法,只想签了能拿到钱也行,法官就把对方律师的电话给我们,让我们跟对方联系。对方律师说负责在15天内让法院把执行款打到我们账上,但是要给他们补偿,因为开发商也欠了他们140多万,让我们给他们135万,而且要打到律师个人账户。”穆先生提供了补偿协议和付款委托书,认为这是变相索贿。
范女士表示很无奈:“要求把钱打到指定律师的个人账户,而不是这家公司的公账,这是啥套路呢?”
穆先生表示:“对方担心我们把钱拿到以后不给这135万,要求我们再写一份委托法院扣下的135万直接打给律师,我们就签了补偿合同和付款委托书。执行局长看后让我们回去等着拿钱,结果等了20多天,钱没有打给我们,事情又发生变化,法官说给不了了,说是还有当地个人也得复制这个做法,说开发商欠他们320万。”
范女士解释称:“就让我们跟前面签135万套路一样,要和当地的这个关系户再签。我们是四川的,根本不认识这些人,执行法官说如果跟这家企业不和解,人家提出申请破产,我们还是1分钱拿不到。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他们认为这样不行,最终没有和对方再签协议,“法院此后就再不理我们,也不给我们付执行款,我们本金1200万,利息已累计300万。”
范女士有苦难言:“我们已经山穷水尽,怎么可能再拿钱给他们?当初拍卖时是让我们掏的保全费27万、评估费3万元,另外还有拍卖费,以及办过户手续交的税费,包括打官司诉讼费等都是我们垫付的,这些加一起花费了50多万。”
开发商破产
“已经3年多了,借口破产了,到现在不付执行款”
穆先生表示:“又拖了半年,到2022年9月,法官才通知我们说,欠我们钱的开发商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把执行款直接打到破产企业去分配,说企业破产了,这个款再也拿不到了。”
范女士满腹心酸:“我们当时住在他们县里,隔三岔五地去找,求爷爷告奶奶,天天说好话,等到最后却是已经移交破产。”
穆先生说:“我们多次去信访反映,2022年5月1日拍卖款就到了法院账户,这笔钱现在还在法院账户。”
范女士坦言:“执行款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这是最高法明确规定的。他们已经把套路都设计好了,现在已经3年多了,借口已经破产了,到现在不付执行款,我们多次书面给法院写书面申请,都不答复。”
为了讨要执行款,穆先生和范女士等多方维权,逐渐了解到一些背景,开发商的负责人因为涉嫌转移资金、挪用资金被抓。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法律规定让你该执行的时候不执行,那怎么给本地的执行到位?”范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这个案子拖着没执行, “如果按法官当初要求的意图走,可能早就执行完了。”
范女士表示:“我们是第一家就立案的,在我们后面晚一年的、晚半年的,都执行到位了,我们从法院结案系统里调出来,他们给某某执行了550多万,还有一个也是550多万,还有一个是800多万,都是他们当地的。法律规定是按照排序执行案件,而且他们还没保全资产,我们有办保全,但一分钱没拿到。难道这不反常吗?”
多方反映维权
执行法官已被调离,执行局长已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穆先生和范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因为他们多次反映问题,涉事的执行法官和执行局长受到相应处理。
“说执行法官受贿数额没有上万,给予警告处分,把他发配到下面一个单位。两位执行局长都被撤职,其中一位被县纪委监委带走调查,2024年8月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
安徽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官方微博“诗城青莲”通报称,日前,经中共和县县委批准,和县纪委监委对和县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谢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某某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目无法纪,不知敬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谢某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由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穆先生表示:“我们多次举报,县纪委书记让我们去和县,要面见我们,说人可以抓,但是他们不管案件纠错,这个我们有电话录音。我们搞不懂,既然法官都被处理了,说明法官的执行是错误的,为什么不纠正错误,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如何落实呢?”
县纪委监委回应
办案人员如掌握调查情况,怎么调查处理暂不便答复
10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和县法院,一位法官表示,时任执行局长已经接受调查了,时任副局长和执行法官也调走了。
对于法院有无内部调查结论,该法官回应称:“调查的话,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不具体负责案情,只有领导知道这个事情。”
对于办案人员被调查或调离是否和范女士举报有关,这位法官表示不清楚,建议记者联系执行局指挥中心,“这个案件后来是更换了法官,你联系承办法官可能更清楚一点。”
记者随后多次联系此前的执行法官和目前的承办法官,但两人一直未接电话。记者联系和县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称,时任的执行局领导和执行法官都已调走,不了解法院有无调查处理,“你要反映情况,可以拨打我们现在的执行局长的电话。”
10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证实接到过范女士反映的情况,“我能给你的答复,就是当时他们向我们这边反映了这个事情,我们是有受理的,至于案件调查后续怎么处理,我们是没办法对外做回答的。”
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办公室:“这个事情的调查情况是由办案人员掌握,如果是彻底办结的话,我们会做登记。我们这边不方便说太多,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我们这边不负责对外答复,具体由办案人员掌握进度,任何情况,包括后续怎么调查,怎么处理,我们不太方便说太多。”
早在10月9日,范女士与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显示,范女士询问进展,工作人员答复称:“目前这个案件是对相关人员立案了。”范女士追问相关人员是谁,工作人员回应称是她举报的执行法官和执行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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